日前,湖北省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公示了3起网络订餐服务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
武汉市洪山区美小琪餐饮店经营含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案
当事人通过网络订餐平台从事小餐饮服务活动5人食用当事人提供的港式滑蛋饭外卖后出现呕吐,腹泻现象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调查采样,判定该起食源性疾病事故的问题食品为当事人经营的滑蛋饭经查,当事人由于食材存放,盒饭加工制作过程不规范,导致该起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发生
当事人经营含致病性微生物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2021年9月10日,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
武汉市江汉区福妖妖烤鱼店涉嫌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于2021年6月开通网络订餐平台营业销售青花椒烤鱼麻辣烤鱼菜品,于2021年7月15日开始在网络订餐平台对其相关菜品发布含有清江鱼文字的标签宣传语。
经查,相关菜品使用的鱼实为人工养殖的叉尾鮰鱼当事人在网络订餐平台将养殖鱼类制作的菜品虚假宣传为清江鱼,误导消费者,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广告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整改,2021年9月14日,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做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武汉市江夏区新农家牛肉面馆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具备外卖订餐服务资质的武汉市江夏区新农家牛肉面馆制售的油条,经抽检检测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查,当事人在制作油条过程中,因未配备专用称量工具称量,仅凭经验添加使用,添加了过量的食品添加剂油条精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在知悉涉案油条不合格后,第一时间停止制作和销售油条,立即改进油条的配方,2021年10月28日,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72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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