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获悉,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通知》,共五个方面23条。
在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明确实行认贷不认房对已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商业银行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同时降低首付比例和商业贷款利率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落实全省首套房,二套房最低商业贷款利率的政策要求
此外,《通知》提到,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全市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60万元,每个县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经市县组织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此基础上增加10万元同时,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与第一套住房相同也允许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公积金余额支付房款
通知还提到,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第二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30%,每月最高还款额由占家庭月收入的50%提高至60%
对于当前困难的企业和职工,通知显示,2022年底前,企业可以缓缴住房公积金,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正常不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会逾期
根据《通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在市区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由受益财政按照契税地方留成的20%给予奖励。
在优化住房市场供应方面,《通知》提到,支持多种方式搬迁安置调整城市更新项目货币安置政策,拓宽安置渠道和方式,发放购房券,支持拆迁群众置换富余安置房或购买市场商品房,满足群众多样化安置需求
同时,推进保障性住房上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补交保障性住房差价并完成出售手续,同时完成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网上签约的,受益财政按原保障性住房退出时市场评估价的2%奖励购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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