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有76名,解除限售的限售股数量为3,960,67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74,200,820股的0.59%。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6月15日。
浙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关联董事袁,张端卿,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解禁事宜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日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袁,张端卿,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日前,公司披露了《关于浙江省国资委批准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59号)
日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关联董事袁,张端卿,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表示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日前,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天堂登陆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期,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处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需的一切事宜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披露了上述事项同日,根据对内幕信息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公司披露了《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自查报告》
日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重新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日前,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
日前,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袁,,张端卿,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19年5月11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日前,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解锁条件实现情况的议案》,《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日前,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条件实现情况的议案》,《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日前,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二。2017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果说明
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日48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日60个月后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限售股上市日期为2018年5月23日,第三次限售期已于2022年5月22日到期你可以安排解除限售
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果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已被注册会计师审计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股权激励,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存在前述情形,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情况: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无前述情形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3.公司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
业绩考核目标:以2016年业绩为基准,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不低于标杆企业第75个百分位数,202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且不低于基准企业第75百分位值,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90%上述各年度净利润和净资产是指扣除资产处置收益,政府补助和其他与公司正常经营无关的或有事项后的净利润和净资产
业绩:2016年和2020年扣除政府补助和资产处置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782.25万元和49201.33万元,即公司实际净利润增长率为356.32%,高于目标值150%,高于基准企业第75百分位值144.91%,按上述口径计算的公司202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50%,高于公司设定的12%的目标值,比基准企业75个百分点值高5.43%,公司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10,890,645万元,2020年实现业务收入10,897,652.86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2020年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9.93%,高于公司设定的90%的目标值
公司的绩效考核目标已经实现。
4.个人评估
激励对象的考核包括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评价指标对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考核适用于所有激励对象,以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确定的解除限售额度为基础,根据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确定解除限售期内个人激励对象对应的实际限售额度
公司风险控制指数
根据公司2020年三项资金周转率指标的数值),确定其在相应解除限售期内的风险控制系数在当前公司层面限售指标解禁达标的基础上,所有激励对象可解禁限售期对应的限售金额=计划解禁限售期对应的限售金额×风险控制系数
根据下表进行评估:
注:除特别注明外,以上财务数据均指合并报表中的会计数据。
2020年,三只基金的周转率为9.49,即风险控制系数为1。
个人绩效评估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层面绩效和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确定。
中层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如下:
根据公司对激励对象个人的业绩考核指标,确定相应解禁期内解除限售的比例,个人在相应解禁期内的实际解禁额度=相应解禁期内的计划解禁额度×风险控制系数×标准系数。
激励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本评价表适用于评价对象。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销售限制的比例:
评估表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激励对象69名,考核结果为合格(b)的激励对象7名,其余11名激励对象因辞职,死亡,工作变动,公司认可的激励对象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等原因涉及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已被公司回购注销或即将被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达到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限售股发行的上市流通安排
1.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6月15日。
2.本次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60,67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76人。
4.股份限售股解禁详情如下: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限售股解禁后,股份的交易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差异的说明
日前,公司完成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实际授予87人,实际授予11,479,335股。
日前,公司实施并完成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11,479,335股调整为14,847,444股。
日前,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回购注销5名激励对象因辞职,死亡或工作变动等原因持有的全部已授予限制性股票789,065股,回购注销2018年个人考核结果为不良或较好的11名激励对象涉及的88469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份已于2019年7月4日回购注销
日前,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拟回购注销2019年个人考核结果不优于以上的5名激励对象的77,061股限制性股票,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的99,592股限制性股票,不再具备公司认可的激励对象资格的1名激励对象的45,011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份已于2020年6月24日回购注销
日前,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拟回购注销2020年个人考核结果不优于上述的8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11,325股,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24,168股(实际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4,166股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7月28日回购注销
日前,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拟回购注销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涉及的31,041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后续将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综上,本次共有7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第三期限售解禁条件,可解禁的限售股数量为3,960,675股。
此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动词 (verb的缩写)解禁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不及物动词参考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现解除限售条件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郑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拓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实现解除限售条件的独立财务意见。
特此公告。
浙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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